《酒駕新制》3月31日正式上路:加重酒駕處罰規定 累犯照片「不打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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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酒駕違規行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處罰新制,將自明(31)日起施行,汽機車駕駛人第2次酒駕「累犯」的累計期限已由5年延長為10年,且處罰機關得於網站上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台南市政府於3月2日起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不過在照片和姓名中打上馬賽克,引發不少網友質疑。(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交通局)

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108年新北市酒駕違規案件計有1萬2,179件,109年6,370件,110年4,555件,有逐年降低趨勢,惟重大酒駕事故釀成嚴重傷亡仍頻傳,立法院於今年1月修正通過酒駕新法,並將自明天起施行,加重酒駕處罰規定,期以遏阻酒駕憾事再發生。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汽機車駕駛人第2次酒駕「累犯」的累計期限已由5年延長為10年,且處罰機關得於網站上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倘行為人已有酒駕紀錄再發生酒駕違規(不論機、汽車酒駕均合併計算),除依法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外,還必須處以罰鍰、吊銷駕照及道安講習,且無論初犯、累犯、拒測者均應吊扣汽車牌照2年,若因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可依規定沒入車輛。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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