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不實資訊招攬司機 Uber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重罰2,00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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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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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成立以來,以「私人共乘服務」為號召的Uber藉由更具系統化的服務與叫車便利性,可說大力衝擊了全球的計程車市場生態,但由於與各國當地法規有所牴觸、以及與傳統計程車行業的生計產生衝突等,並因此在全球都引發了不小的爭議,而近日也再次於美國遭到判罰。

圖片來源: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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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FTC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所公佈的訊息,由於Uber以不實的收入數據來招攬司機加入,宣稱加入UberX(菁英優步)的全職司機年收入中位數在紐約超過9萬美元(約新臺幣282.6萬元)、在舊金山則超過7.4萬美元(約新臺幣232.4萬元),但經過FTC實際調查後,發現在紐約的UberX司機實際收入中位數僅為6.1萬美元(約新臺幣191.5萬元),在舊金山的UberX司機則為5.3萬美元(約新臺幣166.4萬元),兩相對照之下可說有著不小的差距,且實際上僅有不到10%的UberX司機能獲得Uber所宣稱的收入,且一般的Uber司機時薪也並沒有達到Uber官方所宣稱的高收入。

圖片來源: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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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Uber在招攬司機時也宣稱可以用最划算的方案提供使用車輛,包括每天20美元/每週140美元(約新臺幣628元/4,396元)或每週119美元(約新臺幣3,737元)的價位向Uber租借車輛,但FTC實際調查的車輛租借金額卻是每週超過160美元及200美元,(約新臺幣5,024元及6,280元),就連Uber所宣稱的租借車輛無限里程方案,實際上卻是有著里程限制,而實際上向Uber租借車輛的司機,其所收到的乘車費用也低於相近評等的應收費用。

圖片來源: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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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的事證,因此FTC近日裁決Uber須繳交2,000萬美元(約新臺幣6.28億元)的費用,藉以彌補這些受到影響的司機應得的收入,而Uber也同意了FTC所做出的裁決,但除了此次的案例外,Uber在全球各國還有著許多爭議存在,包括對於各國稅政收入的影響、對司機/乘客的保障、與司機相關的勞工保險等,儘管多國政府已陸續修改法規來因應此類叫車服務的趨勢,但Uber若是還像過去一樣用「耍賴」的方式應對,未來所收到的罰單也不會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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