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員工大義滅親遭職場霸凌 向《Volkswagen》求償 750 萬歐元

 

福斯汽車(Volkswagen)內部一場涉及產品安全疑慮與吹哨者報復的法律戰,目前已正式進入下薩克森邦(Lower Saxony)勞工法院二審程序。兩名福斯高階管理人員控訴,因揭發集團內部不當行為而遭邊緣化甚至解僱,向福斯求償包含精神損失在內共計 750 萬歐元(約 2.76 億台幣)的鉅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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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階段 法院判定重點
一審裁決 (不倫瑞克勞工法院)
駁回損害賠償訴求。法院認為原告無法具體證明其損害是由於企業報復所致。
解僱有效性裁定 (部分勝訴)
法院認定福斯的「即刻解僱(summary dismissal)」無效,因其未能在法定時限內送達通知。
一般終止契約判定
法院認可福斯實施「一般終止(regular termination)」的權利,判定將內部資料外流至警方已嚴重違反對雇主的忠誠義務。

此案起因於這兩名高層向內部及外部主管機關舉報,福斯商用車(VWCV)旗下的兩款車型:Crafter 與 Grand California,其高頂結構(high roofs)疑似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污染物。原告方主張,在舉報潛在的環境與健康風險後,並未換來集團的積極處理,反而遭到一連串的「報復性處置」。此舉被認為違反了德國近年積極推動的《吹哨者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以及《供應鏈盡職調查法》(Supply Chain Due Diligence Act)。

對此,福斯汽車在庭上嚴正否認所有指控,強調企業內部絕無任何報復行為,並重申相關車型零件的排放數據均符合規範,對人體健康不會構成威脅。

原告律師 Markus Bialobrzeski 指出,這兩位主管原先任職於為了處理「柴油門」事件而成立的特別工作小組。然而在揭弊後,該部門不僅職權被抽空,最後更遭到裁撤。律師形容,這兩位高層在被正式解僱前,每天進辦公室卻完全沒有被指派任務,形同被刻意架空與邊緣化。福斯汽車則反擊,解僱的主因是這兩名員工涉嫌將關於 Crafter 與 Grand California 的內部審計報告,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洩露給媒體及地方刑事警察局(LKA)。福斯認定此舉屬於嚴重的違約行為,嚴重損害企業誠信。目前其中一名原告已對解僱判定提出上訴,案件轉由下薩克森邦勞工法院審理。雖然法庭尚未當庭宣判,但此案已引起歐洲汽車業界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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