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閃雙黃燈?可以停路肩?高速公路遇暴雨怎麼辦? 交警破除雨天行車3大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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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連日大雨,許多需要往返國道的車主苦不堪言,近日也因突如的暴雨造成多起車輛打滑、追撞的國道交通事故。針對是否能降低時速、是否應切至外車道於最近出口下交流道、是否能閃雙黃燈等,引起網友們爭論。

批踢踢車板上一篇「高速公路暴雨看不清路」引起網友們的熱烈討論,針對是否降低行駛速度已防打滑或追撞,部分網友認為,若是因暴雨放慢時速,可能造成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而追撞;而大雨造成視線不良,無法清楚辨識其他車道車輛及後方來車,變換車道也可能引起事故。

▲擷取自批踢踢實業坊車板

至於針對該不該閃雙黃燈,網友們意見分歧,有些人認為打黃燈會使其他駕駛誤以為前方有緊急事故,而踩下煞車或變換車道;但也人認為雙黃燈可警示後方車輛,以保持安全車距並減慢時速。

到底在國道上突遇暴雨開怎麼做呢?一名為國道公路警察的網友便在批批踢上特別根據網友們的疑問做出了答覆。

遇下雨就手動開大燈!

許多車輛的頭燈Auto模式,在白天的雨天下無法清楚判別是否需要開燈,建議車主在白天時遇到下雨養成「手動開啟大燈」的習慣,讓左右來車能清楚辨識周圍車輛。

有霧燈開霧燈 小心使用閃雙黃燈

針對許多網友爭論到底什麼時候該閃雙黃燈,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雖然在實務面來說,雙黃燈(危險警告燈)的確經常用於前方有突發狀況、前方車流回堵或減速時使用,因此在長時間閃雙黃燈下,若真的遇上前方有事故,後方車輛的確可能無法判斷確切狀況而執行正確的反應。

但依據法規,長期開啟危險警告燈是可行的,也的確具有警示效果,但許多車輛的雙黃燈與方向燈是整合的,換句話說若是在閃雙黃燈的狀況下變換車道,從車燈是無法辨識的,仍建議車主若是車輛配有後霧燈,則以開後霧燈為主。若沒有後霧燈仍可使用雙黃燈,主要為提醒周圍車輛距離前方車輛的距離

 ▲右前方紅框內車輛未開啟霧燈也未閃雙黃燈,大雨下幾乎無法辨別車輛位置。(擷取自YouTube@要黑就黑)

暫停路肩?法規有但不要用

此外,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2條中寫道: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但警方仍建議車主盡量避免「路肩暫停」,改以開至最近的服務區、休息站,等待雨勢變小再出發。

▲擷取自Google Map街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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