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千萬別忘記!《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切勿長時間占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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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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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會開車上路的民眾而言,遠途往返行駛高速公路可說是家常便飯的事情,不過,雖然大家都會行駛高速公路,但對於車道使用的規定卻不是太清楚,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高速公路被警察開罰,原因是他以時速97km/h長時間行駛於限速100km/h的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圖片來源:臉書報廢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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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應正名為「超車道」,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國道最內側為超車專用道,車輛行駛於超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且非交通壅塞時,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否則同樣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開罰。

圖片來源: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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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平常開上高速公路就會發現,不少民眾仍會不自覺以自己車內的錶速當作最高限速,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有些內側車道車輛的時速甚至還低於最高限速,導致後方欲超車的車輛不得其門而入,只能改從中間車道甚至是外側車道進行超車,形成了內側車道車速比外側車道還慢的獨特奇景。

圖片來源:交通部高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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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目前台灣駕駛人對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使用規範並不明瞭,其實在未塞車情況下,就算你的車子以最高限速行駛,也不可以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側車道主要是用來超車,一旦超越前車就必須回到原車道,而遇到後方快車時也得先禮讓後方快車,這才是內線超車道的真正用意。

圖片來源:交通部高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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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規定,車輛以低於最高限速占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依據第33條第一項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所以未來大家開上高速公路時可得多注意,畢竟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不僅會導致後方壅塞,更有可能會讓自己的荷包大失血!

在國道上慢速車佔用內車道的影響有多大?請看執勤同仁如何苦口婆心的提醒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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