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改裝飆車無法可管?立委提案修法:強制掛牌、未滿14歲禁騎、嚴審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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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電動車,不少網友總戲稱「電動自行車才是馬路之王」,因其免掛牌、無強制險,似乎成了改裝的夢幻體質,但也因此趙是與違規事件頻傳。為此,立委近日提案修法,要求應明定騎乘年齡需滿14歲,並強制掛牌,交通部也表示贊成該提案。

根據2018年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須配戴安全帽,且時速不得超過25km/h,並禁止進改裝速限設備。但實際上路後取締卻相當困難,立法委員李昆澤日前於交通委員會指出,取締電動自行車改裝必須與原廠規格核對,加上大多數路段的測速設施以40~60公里為主,為超過限速的10%則無法開罰,換句話說,即使電動自行車以超過其規定的時速,仍無法靠一般設施進行取締。

此外,也有立委提出,電動自行車數量日漸增加,但沒有強制要求掛牌,不僅失竊難以找回,騎乘期間發生事故或違規而肇逃者也難以追查。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入口網中,特別拍攝了4種語言的外籍人士電動自行車宣導影片,讓外籍人士也能輕鬆了解台灣電動自行車的規範。(擷取自道路交通安全入口網)

有鑑於此,多名立委提案修法,計畫將電動自行車修法規畫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除要求掛牌納管外,也明定14歲以下不得騎乘,違者可罰600元至1,200元,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雖然法規內容與罰金仍未有明確規範,但交通部已點頭同意,表示目前已要求車安中心強化出廠規格檢驗,從源頭改善改裝問題,未來也會朝該方向推動修法,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說:「只要有踏板,長得像自行車的,才可登記為電動輔助自行車,未來會朝『微型電動兩輪車』來研議。」

不少網友便提出質疑,認為「有踏板、像自行車的」電動車仍可在改裝後擁有超過25公里的時速;四輪的電動車、代步車是否也應提出相關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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