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評論】超速40km/h就扣牌 行政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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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道路交通亂象一直以來都是相當大的問題,而政府單位也屢次針對特定項目進行稽查試圖改善交通狀況,像是今天10/4行政院會就通過了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交通部也表示本次共修正13條,修正重點為「落實課責酒駕行為」、「古董車管理」、「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五大部分。

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也表示,法案修正主要是強化「速度管理」,將嚴重超速的規定由現行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下修為超過最高時速四十公里,並修正相關規定,加強駕駛人與車輛管理及避免不當駕駛行為,均有助於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本次修法重點為「落實課責酒駕行為」、「古董車管理」、「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五大部分

本次草案修正要點

一、增訂租賃期一年以上之租賃業汽車,經租賃業者申請,得以租用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交通違規。(修正條文第7條之2)

二、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之汽車,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扣繳註銷牌照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15條)

三、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之罰責。(修正條文第16條) 四、增訂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未依規定駕駛輕型機車者之罰責。(修正條文第22條)

五、增訂汽車駕駛人因違反第35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公路主管機關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得收取費用之授權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及第92條)

六、提高汽車裝載物品掉落、飛散、滲漏等情形之罰鍰額度;另明定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罰責。(修正條文第30條)

七、增訂若有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等情事對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及記點規定;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者,納入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範疇;並刪除相關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0條之1、第33條、第63條及第67條)

八、修正嚴重超速之規定,將行車速度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四十公里。(修正條文第43條)

九、增訂超車行為之定義說明,用以釐清超車行為與變換車道之行為區分,並修正駕車行經設有險坡標誌路段超車之文字。(修正條文第47條)

重點是抓超速跟古董車管理

簡單來說,這次修正草案對於一般民眾較有感的主要乃是超速取締變更嚴格、古董車管理、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綠牌)、增訂超車行為定義說明。

首先在超速的部分,這次修正草案將「嚴重超速」的定義從超速60km/h降到40km/h,也就是說本來在限速50km/h的道路開到110km/h才會被開罰6,000~24,000元的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一旦修法後只要在限速50km/h的道路開到90km/h,就會以上述罰則來進行處理。

▲修法後只要在限速50km/h的道路開到90km/h,就會被開罰6,000~24,000元的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

另外在古董車的部分則是因應民眾需求,交通部將研擬古董車認定標準,並以此標準針對特定古董車型核發專用汽車牌照,而未來領有古董車專用牌照的車輛,必須依照政府所訂定的時間、路線、區域來行駛,違法上述規則執法單位也將逕行開罰。

▲交通部將研擬古董車認定標準,並以此標準針對特定古董車型核發專用汽車牌照。

至於最後兩項一般民眾較有感的,就是以後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照但沒有輕型機車駕照的民眾,不得再駕駛輕型機車(綠牌);另一項則是政府將針對超車行為進行更明確的定義,讓超車行為與變換車道行為能有更明確的區分。

▲未來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照但沒有輕型機車駕照的民眾,不得再駕駛輕型機車(綠牌)。

柿子挑軟的吃 修正法案成效有限

這次的修正草案最明確也最直接的的,大概就是「嚴重超速」的定義從超速60km/h降到40km/h,對於交通部打算強化「速度管理」這件事情我們給予肯定,但交通亂象並不是單一的超速問題所導致,就高速公路而言,長時間占用內線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插隊進交流道等等問題,交通部依然未能針對上述問題進行修法,很顯然是選擇了便於取締的項目來執行。

▲雖然交通部把這次修法重點擺在超速,但交通亂象並不是單一的超速問題所導致。

另外,長時間以來臺灣民眾相當關心的酒駕管理問題,反而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沒有太多的著墨,交通部只提出要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之相關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擔」這項,讓人好奇政府單位是不是真的有心要針對臺灣嚴重的酒駕問題進行管理,也會讓一般民眾懷疑這項新的修法對於酒駕慣犯的嚇阻能力到底有多少。

▲民眾相當關心的酒駕管理問題,在這次的修正草案中反而沒有太多的著墨。

至於另一項古董車管理的部分,對於交通部終於願意正視古董車的管理問題著實讓人感到欣慰,不過目前交通部僅提出研擬古董車認定標準、核發專用汽車牌照的想法,對於實際的內容與細節目前尚未訂定,只能期待屆時交通部能多傾聽臺灣古董車主或是車迷們的聲音,讓汽車文化能在臺灣深耕,而非只是一昧的排擠與屠殺古董車或是老車。

▲交通部終於願意正視古董車的管理問題著實讓人感到欣慰,但目前對於實際的內容與細節尚未訂定。

編輯觀點

就整體來看,這次交通部所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改善整體交通與道路安全確實會有一定程度的貢獻,但過度著墨於超速且未能提出有效管理酒駕問題的方式,確實也是這次修正草案的一大問題,只能期盼交通部能正視臺灣交通狀況的真正問題,了解民眾與用路人真正的感受,提出能有效改善交通安全的良善法規。

圖片來源:King Au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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